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学生助学力度也提高不少。根据财教〔2024〕181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现将学校相关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1、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国家级荣誉奖项,每生每年6000元。
2、中职免学费
资助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比例约 10%。
资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学生每生每期免除1200元学费,在开学时由学校直接免除。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非原连片特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比例约15%。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中职国家助学金在原先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础上,将三年级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分档范围为1200-3500元。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平均资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期1150元,我校根据县教育局指示,一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具体标准分三档执行,一档每生每期为1300元、二档每生每期1150元,三档每生每期1000元。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具体标准为每生每期1150元。
4、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中西部地区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500元/人;- 省外院校录取:1000元/人。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对象:
入学前户籍在湖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预科生。非全日制学生及已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申请。
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学年1000-20000元;- 研究生:每学年1000-25000元。
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5年。继续深造可申请延期贴息。
编辑 唐晓平
一审 周盛春
二审 王紫剑
终审 石涵东